回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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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韩留学人员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知(釜山领区留学)
2020-04-08    来源 : 驻釜山总领事馆    作者 :  haixinnet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办须知(自2020年2月1日起实施)

2020/01/31

为方便留学回国人员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现将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规定和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网上注册

登录中国驻釜山总领馆网站,点击进入“留学生在线注册”(见网站首页右侧板块),以本人有效护照号码注册帐号,根据提示登录后完善个人信息,点击“开具回国人员证明”。

二、递交材料

(一)递交材料办法:邮寄或来访。

邮寄地址:48089 부산광역시 해운대구 해운대로394번길25 (해운대구 우동 1418)

收件人:주부산 중국총영사관(请在信封上用汉字标注“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办理地点:釜山广域市海云台区海云台路394街25(佑洞1418)(地铁2号线BEXCO站3号出口直行50米左转)

来访时间:周一至周四 上午9:00-11:30   下午2:00-4:00;周五上午 9:00-11:30

(二)所需材料

1、攻读学位人员

(1)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2)外国人登录证正、反面复印件

(3)学位证韩文页面复印件

(4)毕业证明书,韩文版原件(两种样式:졸업증명서 或 학위수여증명서)

(5)成绩单证明书,韩文版原件(성적증명서)

证明上须体现具体的入学时间和毕业时间。

2、校际交换生、校际短期交流项目生

(1)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2)外国人登录证正、反面复印件

(3)在学证明书韩文版原件或交换证明书韩文版原件(재학증명서或교환학생증명서)

(4)成绩单证明书,韩文版原件(성적증명서)

证明上须体现具体的课程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

3、博士后留学人员

(1)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2)外国人登录证正、反面复印件

(3)留学院校或研究机构开具的博士后(post-doctoral/doctoral fellow)证明,英文或韩文原件及复印件。

证明上须体现具体的学习开始日期和结束日期。

4、访问学者和其他进修人员

(1)护照照片页复印件

(2)外国人登录证正、反面复印件

(3)韩国接收单位开具的有关证明,英文或韩文原件及复印件

(4)国内派出单位同意以访问学者留学身份派出的有关证明文件

证明上须体现具体的访问、进修开始和结束日期。

注意:护照复印件须包含身份页(照片页),留学人员如在韩留学期间更换过护照,须提供新旧护照身份页复印件;如无旧护照须提供韩国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开具的“出入境事实证明(출입국사실증명서)”

护照、登录证、学位证请勿寄原件,如有丢失,概不负责。

三、审核确认

总领馆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结合申请人网上注册信息进行审核确认(一般需要5-10个工作日),经审核确认申请人信息无误后给予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一)审核材料是否齐全

(二)审核材料是否有误(护照姓名、学位证书、成绩单、毕业证明是否一致)

(三)审核材料是否与网上登记内容相符,打印回国证明

(四)主管领事审核并签字盖章

四、领取方式

来总领馆领取:本人或委托他人(须持领取人有效身份证件及申请人有效护照复印件)来馆领取。

注意:自2020年2月1日起停止办理邮寄取证业务,仅接受邮寄递交材料。

五、咨询电话:(人工应答时间为工作日09:00-11:30,14:00-17:00):电话:051-743-7990,051-743-7985

特别注意:《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是留学人员留学经历的重要证明,请一定妥善保管,丢失补办只出具第一联,不予出具第二联(用于向海关申报购买免税车)。

如有其他疑问,请阅读“《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常见问题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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