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相关说明
驻沙特阿拉伯王国大使馆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由中国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印制、驻外使领馆代为签发的,是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外留学身份、回国创业、创办企业、落转户口、申请国内各类基金以及购买免税车等需持的证明材料。现将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申请条件及所需材料告知如下:
凡在沙特正规大学(学院)注册学习和进修,抵沙后登录大使馆网站填写并提交《在沙留学人员登记表》(可在使馆网站下载)的留学人员,毕(结)业及进修结束时在沙学习时间一年以上者,在确定回国定居以前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未提交《在沙留学人员登记表》者,不予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鉴于沙特国土面积大、学院分散,为便利起见,我驻吉达总领馆领区内就读的留学人员建议就近向驻吉达总领馆提交《登记表》和申办《证明》。
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所需材料
1、《在沙留学人员登记表》复印件;
2、护照身份页、在沙居住证复印件;
3、就读学校出具的证明信原件(需要说明从何时至何时在何校何专业注册攻读何种学位,签发证明信人员的联系电话、传真和邮箱地址);
4、毕业证书复印件;
5、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6、 回国机票复印件或电子机票确认件。
注:《登记表》填写后可到使馆面交,也可通过邮件提交,提交时附上在沙学生证复印件。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程栋
邮箱:chinaemb_sa@mfa.gov.cn
电话:00966-11-4832126转318
中国驻吉达总领事馆(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联系方式)
联系人: 丁生伏
邮箱:dingshengfu123@163.com
电话:012-6163412转102
附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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