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国证明
回国证明
关于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办法的通知(光州领区留学)
2020-04-08    来源 : 驻光州总领事馆    作者 :  haixinnet

关于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4/01/09

为方便留学回国人员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现将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规定和注意事项告知如下:

一、网上注册

登录驻光州总领馆网站http://gwangju.china-consulate.org/chn/,点击进入“留学生在线注册”(见网站首页左侧板块),以本人有效护照号码注册帐号,根据提示登录后完善个人信息,点击“开具回国人员证明”。

二、递交材料

(一)递交材料办法:邮寄或来访。

邮寄地址:[503-230]광주광역시 남구 월산동 919-6번지

收件人:주광주 중국총영사관(请在信封上用汉字标注“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来访地址:同上

来访时间:每周三下午13:30-16:30(中韩节假日不对外办公)

(二)所需材料

1、攻读学位人员:

(1)护照(여권 照片页复印件)

(2)外国人登录证(외국인등록증复印件,正反两面)

(3)学位证(학위증韩文复印件,请勿将原件和封皮一起邮寄)

(4)毕业证明(졸업증명서 或 학위수여증명서 韩文原件)

(5)成绩单(성적증명서 韩文原件)

2、校际交换生:

(1)护照(여권照片页复印件 )

(2)外国人登录证(외국인등록증复印件,正反两面)

(3)在学证明或结业证明(韩文原件)

(4)成绩单(성적증명서 韩文原件)

3、博士后:

(1)护照(여권照片页复印件)

(2)外国人登录证(외국인등록증复印件,正反两面)

(3)留学院校或研究机构开具的博士后(Post-doctoral)证明(韩文原件及复印件)

4、访问学者和高级研究学者:

(1)护照(여권照片页复印件)

(2)外国人登录证(외국인등록증复印件,正反两面)

(3)韩国接受单位开具的有关证明(韩文原件及复印件)

(4)国内单位同意派出的有关文件

注:护照复印件须包含身份页(照片页),留学人员如在韩留学期间更换过护照,须提供新旧护照身份页复印件;如无旧护照须提供韩国出入境管理事务所开具的“出入境事实证明(출입국에 관한 사실증명서)”

护照、登录证、学位证请勿寄原件,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三、审核确认

领事馆在收到申请材料后结合申请人网上注册信息进行审核确认工作(一般需要5-10个工作日),经审核确认申请人信息无误后给予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一)审核材料是否齐全

(二)审核材料是否有误(护照姓名、学位证书、成绩单、毕业证明是否一致)

(三)审核材料是否与网上登记内容相符,打印回国证明

(四)主管领事审核并签字盖章

四、领取方式

(一)来访领取。来访时,本人或代理人需持有申请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

(二)韩国境内邮寄领取(毕业回国时未能及时办理回国证明的同学,可委托在韩人员代为办理,但我馆不受理中介机构代办)。需要通过邮寄领取的同学,请在递交材料时,按以下要求准备回邮信封:

1、大号信封(A4纸大小空信封,与申请材料一同邮寄 )

2、信封右下位置用韩文准确写明回邮地址、邮编及收件人姓名和联系方式(地址需提供1个月内可收到邮件的韩国境内有效地址;投递材料时为方便和收件人取得联系,请填写有效电话号码)

3、为保证材料及时安全地邮寄,建议选择“일반 등기”或 “빠른 등기”业务(接收人需接邮递员的电话)

4、邮资请咨询当地邮局后,购买相应金额邮票贴在回邮信封上即可(邮资金额和材料重量有关,回邮材料的重量基本等同于本人提交材料的重量;信封内勿夹带现金)。

五、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62-351-8857

0
上一篇 : 印度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知 下一篇 : 在韩留学人员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知(釜山领区留学)
相关资讯 / Hot
在韩留学人员申办《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知(釜山领区留学)
关于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办法的通知(光州领区留学)
印度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须知
沙特留学人员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相关说明
蒙古留学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联系方式

返回
顶部